2018年6月29日,红塔区接到《市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办单》(玉督转〔2018〕21-4号),投诉举报件反映:“玉溪市红塔区大营街街道办事处州城金属加工厂旁边,有一家回收废旧塑料的,违法收购废机油桶,机油到处流,流入沟渠,影响周边农作物生长。”接件后,红塔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立即响应。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形成联动机制,集中精力抓交办件涉及问题的排查、落实和整改。举报件反映问题部分属实,存在问题已列入立行立改,目前该举报件已办结。
2018年6月29日红塔区环境保护局工作人员对陈国勇位于玉溪市红塔区玉带街道办事处原玉溪州城金属加工厂对面(老汇溪路)废旧塑料收购点开展现场检查,发现陈国勇未办理任何工商证照,未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擅自收集、贮存危险废物。红塔区环境保护局于2018年6月29日依法向陈国勇下发了《玉溪市红塔区环境保护局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玉红环限改字〔2018〕46号),责令陈国勇:立即改正违法行为,未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严禁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经营的活动。同时将其现存的汽车润滑油、汽车防冻液废塑料瓶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妥善收集处置。
2019年1月28、29日玉溪市联合验收检查组对废塑料回收举报投诉件问题整改情况进行现场验收,最终验收组成员认为该举报件的整改比较到位,同意验收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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