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红塔区妇女联合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19-09-18 11:50 来源:红塔区人民政府网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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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玉溪市红塔区妇女联合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红塔区妇联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玉溪市红塔区妇女联合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红塔区妇女联合会是区委领导下的全区各族各界妇女的群众团体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基本职能是代表和维护妇女权益,促进男女平等。主要职能是: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团结、教育全区各族各界妇女及各类妇女组织同党中央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保持高度一致。

2、紧密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任务开展工作;团结动员组织去哪去妇女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在全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中发挥积极作用,为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服务,为红塔区两个文明建设作出新贡献。

3、宣传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和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了解妇女状况,帮助解决实际问题。教育、引导广大妇女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弘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表彰、宣传各行各业先进妇女,积极推动和开展对妇女的科技文化及职业技能教育和妇女干部的培训,全面提高妇女素质。

4、代表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推动男女平等等基本国策的落实;做好妇女干部的发现、培养、推荐工作,推动妇女参政议政,促进妇女人才成长;关注并加强研究涉及妇女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向区委反映社情民意,提出对策建议;参与《红塔区妇女发展规划》和《红塔区儿童发展规划》及有关妇女儿童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拟定实施,加强维护妇女儿童合法合法权益工作。

5、坚持为妇女儿童服务,为基层服务,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协调和推动全社会为妇女儿童办实事、办好事,促进妇女儿童事业发展。

6、负责区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7、指导基层妇联依照《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和妇女代表大会的任务,开展妇女儿童工作,联系团体会员并给予工作指导。

8、承担区委“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区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三学三比”竞赛活动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巾帼建功”活动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等工作。

9、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妇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把握发展机遇,引导妇女在跨越发展中建功立业。

     1)积极对接旗下自主创业妇女、大学生贷款咨询办理。

     2)助推刺绣工作良性发展。

     3)积极做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

2、“巾帼建功”创建活动有声有色。

   1)继续推动“巾帼创建”活动开展。

   2)组织参加第三期“巾帼创新业带头人”培训班。

3、广泛开展妇女素养提升培训

     1)赴浙大培训。

     2)开展庆“三八”巾帼户外拓展活动。

     3)举办女性综合素养提升大型分享联谊会。

     4)“两癌”筛查工作。

4、女能人协会提档升级女企业家协会。

5、参与社会治理,切实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1)健全机制,完善制度。保障普法宣传工作有序开展。

   2)深入开展法治宣传,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3)依法履职,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

  6、实施关爱行动,大力实施惠及妇女儿童的民生实事

   1)多措并举,努力营造“两个规划”实施的良好氛围

   2)组织开展妇女儿童发展规划2017年度监测统计和监测评估工作

   3)开展“两个规划”专项督查。

   4)积极推动监测评估问题整改落实

   5)开展关爱儿童行动活动

   6)以活动促工作开展

   7)合力推动社区家长学校工作

  7、积极发挥新媒体作用,运用微信公众号(红塔伊人园)宣传。

8、探索工作新模式,让微信工作群成为妇联工作“标配”。

9、按照规定及时报送信息。

10、积极投身人居环境整治和创文创卫工作,并做好宣传工作。

11、继圆满完成妇联改革工作后,加强对基层妇联主席的业务培训。

12、做好全区志愿者网上实名注册工作和活动记录完成指标,积极开展各项志愿服务活动,并做好招募和活动登记工作。

13、积极筹备,成功召开区第五次妇女代表大会,圆满完成区妇联换届选举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红塔区妇女联合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红塔区妇女联合会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塔区妇女联合会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9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塔区妇女联合会2018年度收入合计232.2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25.23万元,占总收入的96.9%;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7万元,占总收入的3%。与上年收入233.09万元对比减少0.86元,主要原因其他收入里面2018年涉及办公地址搬迁和退休死亡人员的抚恤金等,2017年未涉及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塔区妇联2018年度支出合计272.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4.14万元,占总支出的67.69%;项目支出87.87万元,占总支出的32.3%;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28.88万元,主要原因2018年办公室搬迁支付房租、装修等费用、死亡人员抚恤金等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红塔区妇女联合会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84.14万元。与上年日常支出合计179.97万元对比增加4.17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在职人员工资进档晋级,造成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基本支出增加,

基本支出中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0.8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9.1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红塔区妇女联合会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7.87万元。与上年日常支出合计63.16万元对比增加24.71万元,主要原因分析2018年发生办公室搬迁支出。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一、把握发展机遇,引导妇女在跨越发展中建功立业

(一)积极助推妇女创新创业

1、积极对接旗下自主创业妇女、大学生贷款咨询办理。完成情况:小额贷款100户,共1000万;小额担保30户,共300万。

2.助推刺绣工作良性发展。开展刺绣产业调研,积极探索以刺绣为突破点的巾帼脱贫、巾帼创新创业工作。初步统计,红塔区共有绣娘657人,其中小龙茵绣娘基地有绣娘120人。2018年6月,举办两期巾帼创新创业刺绣培训班,来自春和街道黄草坝村、波衣村,小石桥乡玉苗村,洛河乡双龙村的130余刺绣积极妇女参加,将取得省人社厅颁发的专项技能证书。培训班邀请云南刺绣大师、云南省非遗传承人游定美老师授课。协办单位玉溪绣尖顶商贸有限公司(小龙茵绣娘基地)举办了小龙茵刺绣技艺、市场与前景的分享展示会和小型刺绣作品展,承接培训学员的后续走向市场相关工作。

3.积极做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发挥区妇联职能作用,加大妇女引导性培训、技能培训工作力度,完成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574  人,完成850人培训任务的 67.5 %。

(二)“巾帼建功”创建活动有声有色

1.继续推动“巾帼创建”活动开展。积极做好申报上级命名工作,2018年云南玉溪百信商贸集团有限公司百信会员店、玉溪市红塔区第一幼儿园荣获“玉溪市巾帼文明岗”,玉溪市红塔区北城中心卫生院医生宋颖波、云南省交通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昆明东管理处玉溪分处党总支书记、分处长任孝玲、云南玉溪映月潭温泉娱乐有限公司总经理刘峙汶荣获“玉溪市巾帼建功标兵”,云南玉溪华庄冷冻食品有限公司荣获“玉溪市巾帼创新业示范基地”。在全区组织开展“巾帼文明岗”、“巾帼创新业示范基地”、“巾帼脱贫示范基地”创建活动,30个单位申报,并完成验收挂牌。

2.组织参加第三期“巾帼创新业带头人”培训班。推荐5名巾帼创新业基地负责人参加玉溪市妇联与玉溪技师学院共同举办的第三期“巾帼创新业带头人”培训班,提升经营管理水平。

(三)广泛开展妇女素养提升培训

1.赴浙大培训。4月22日至28日红塔区委组织部、区妇联联合举办的赴浙江大学巾帼创业发展综合素质提升培训班圆满完成,64名学员取得1.全力推进创业促就业小额担保贷款工作。区妇联及时召开工作推进会,安排部署2018年“创业小额贷款”、“创业促就业小额担保贷款”工作,乡、街道专职妇联主席和承办银行负责人参会,邀请玉溪大学生创业园、中国美女会玉溪分会、玉溪母乳促进会代表参会,通过宣传贷款政策,浙江大学继续教育证书。区妇联提前调研,统筹考虑妇联干部、机关干部、创业女性三种人群的需求,安排了党的十九大精神、改革背景下的妇女组织和妇女工作、国学智慧与女性人文素养、公务礼仪与个人形象设计、妇女创业的机遇与挑战、高效执行力课程,组织参观了嘉兴南湖中共一大会址、创新创业“梦想小镇”和杭州万事利集团,在学习前沿知识的同时,感受百年名校、丝路文化,提升妇女创新创业能力和素养。

2.开展庆“三八”巾帼户外拓展活动。2月8日至9日由红塔区妇联主办、玉溪岩点户外运动有限公司承办的2018年庆三八巾帼户外拓展活动在岩点户外峨山塔甸基地正式举办,各乡镇、街道妇联主席、女能人等170余人参加,此次培训全面提高女性团队的凝聚力、向心力,提升了女性的沟通能力,突破了个人的心里恐惧,增强了荣誉感和归属感,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3.举办女性综合素养提升大型分享联谊会。3月28日,区妇联在女性综合素养提升培训基地—大营街映月潭上海善容云南玉溪养生基地举办“相约映月潭•红塔伊人秀——红塔区妇联第19“伊人讲坛”暨女性综合素养提升大型分享联谊活动”,各乡、街道妇联主席、专兼职副主席、区属机关企事业单位妇委会主任、女能人协会理事、巾帼文明岗负责人等230余人参加。区妇联总结分享了近年来巾帼素养提升培训工作,为“玉溪市巾帼脱贫示范基地”、“她时代”团队授牌,颁发区妇联“金牌培训师”6名、“优秀培训师”11名。

4、“两癌”筛查工作。联合区卫计局积极协调医疗资源和优惠政策,在全区范围内长效组织开展妇女“两癌”筛查工作,2018年参检妇女3000人。

() 女能人协会提档升级女企业家协会

召开女能人理事会议,组织女能人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总结2017年工作安排并安排部署2018年工作。2018年讨论发展新会员3人。到目前为止,全区共有女能人135人,理事15名,11个小组。推荐1人参加2018年第一期云南省农村养殖女能手培训。组织女能人参与广场舞、母亲节等社会公益活动。完成女能人协会年检工作。10月18号成立女企业家协会。

二、参与社会治理,切实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一)健全机制,完善制度,保障普法宣传工作有序开展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把依法治区工作纳入干部职工学习的主要内容,成立了以主席为组长,副主席为副组长,各业务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七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宣传维权科为主管科室,确定专人负责。为做好全年普法工作及“3.8”、“6.1”“6.26”、“12.4”等主题宣传,活动领导小组每年都召开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妇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二是健全工作制度。结合妇联工作实际,整理制定并下发《红塔区妇联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红塔区妇联2018年普法工作实施方案》、《2018年度红塔区妇联综治维权工作要点的通知》、《区妇联关于集中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切实防范“民转刑”命案专项行动的工作方案》、《红塔区妇联热点问题和突发事件舆论引导应急预案》、《红塔区妇联妇女儿童舆情监测、研判和应对制度》等文件,实现区妇联统筹、妇联组织层层联动的组织领导工作格局。

三是强化工作计划。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列入工作议事日程,做到了“三个纳入”:即纳入各年度工作计划;纳入党支部和职工政治学习计划;纳入本系统年度工作目标考核。每年专门召开普法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普法治理工作。

四是认真组织学习。建立了中心组学法制度,利用每周一部门例会,组织单位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有关会议、文件精神和各项法律法规。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做好宪法学习和宣传工作,建立学法用法档案,积极参加宪法考试和学法用法考试,并保证全体参试人员成绩及格,认真记载每位干部培训、考试的情况和成绩。2017年区妇联获区委、区政府表彰的综治维稳、平安建设先进单位,依法治区先进单位。

(二)深入开展法治宣传,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区妇联加强学法普法、法律咨询制度建设,建立以维权志愿者为骨干的普法骨干队伍,以区妇联“伊人讲坛”和乡、村、组三级“妇女之家”为平台,面向全区广大群众宣传《红塔区妇女发展规划(2011—2020年)》、《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婚姻法》等法律法规,提高了群众对该法的知晓率,提高妇女自我保护意识和自尊自爱意识。全区各级妇联组织以社区、家庭为阵地,创新手段,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活动。

一是在“世界艾滋病日”前后积极开展防艾宣传活动。2017年12月4日上午,红塔区妇联和玉兴街道妇联在聂耳公园门口开展了以“第三十个世界艾滋病日"为主题的宣传活动,组织干部职工和巾帼志愿者12人为群众发放《艾滋病基本知识》、《艾滋病防治宣传知识》和艾滋病知识宣传挂历等宣传资料3000余份,悬挂横幅一条,前来咨询的群众络绎不绝。2018年确定在玉兴街道开展云南省第三轮全国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妇女面对面”项目,目前各项工作已顺利完成。

二是积极开展“三下乡‧四进社区”活动。2018年3月20日,红塔区妇联和玉带街道妇联积极组织干部和巾帼志愿者参加在冯井社区开展的主题为“弘扬玉溪精神 助力脱贫攻坚”的“三下乡”“四进社区”集中示范活动。活动现场,展出各类展板块58块,悬挂横幅标语15条,向居民发放反邪教宣传、禁毒防艾、创文创卫、城市管理条例、食品药品安全知识、防火防震、法律知识等60余类宣传材料共计47100份。红塔区妇联向过往行人和当地百性发放反对家庭暴力、禁毒防艾、反邪教和家庭廉政手册等宣传资料1000余份。

三是开展“三八”系列活动。3月8日由红塔区妇联和北城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主办,红塔区司法局、红塔区文化馆、红塔区旅发局、北城街道妇联和北城社区居委会协办的“‘巾帼在行动,扮靓高古楼’——舞动的女人大型文化公益展演活动”在北城高古楼正式拉开帷幕。活动旨在进一步团结带领广大妇女跟党走、听党话,进一步掀起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热潮,展现聂耳故乡浓厚的艺术氛围,展示我区广大妇女群众热爱生活、幸福健康、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活动现场还进行普法宣传,3月上旬在北城街道高桥社区举办“反家暴法律知识宣传培训班”。

四是区妇联积极开展综治维稳月活动。区妇联根据红塔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印发的《红塔区2018年综治维稳宣传月活动方案》(玉红综发〔2018〕1号)文件要求,制定下发《2018年红塔区妇联“综治维稳宣传月”活动方案》,积极履行成员单位职责,发挥部门优势,动员各级妇联在全区妇联组织中开展综治宣传月活动,积极开展系列庆祝活动,在全区掀起共同关注女性发展、促进男女平等的风气和热潮。

五是运用微信公众号(红塔伊人园)宣传。红塔伊人园自2016年7月创建以来,积极响应区委、区政府的号召,按照红塔区工作的总体部署,积极宣传正能量,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宣传妇联、妇儿工委工作、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普法宣传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走出创新宣传路子。

(三)依法履职,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

一是认真做好来信访群众的接待工作,做到了及时处理、疏导,化解矛盾纠纷。截至10月底,区妇联2018年共接访51件,其中12338来电5件。在实际工作中,争取多方资源,与多家律师事务所合作,提供人民调解、法律咨询、心理咨询、法律援助服务等。在接访中,对需要提供法律援助的弱势群体,为其积极联系律师进行解答和代书、代理,对集体上访,可能影响社会综治维稳的,积极向有关部门和领导汇报,以避免恶性事件的发生。对交办、转办案件及时处理并汇报工作情况。同时安排有就业意向和需求的上访妇女参加技能培训。制作《红塔区妇联家庭暴力案件接访登记表》,结合《反家暴法》实施,切实做好受暴妇女儿童登记记录工作,及时处理和转介。

二是做好法律顾问制度的运行工作。根据区政府法制办的工作要求,区妇联积极与政府指派的顾问律师所在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顾问合同书》,在日常工作中遇到需要解决的问题做到征求顾问律师的意见,并由律师提出合法性意见和建议,将可能出现的法律问题防患于未然,避免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和更大的矛盾发生。

三是召开2018年“平安家庭”创建工作推进会。区“平安家庭”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于5月23号在李棋街道召开2018年“平安家庭”创建工作推进会。区委常委、区委政法委书记,区“平安家庭”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杜清祥,区“平安家庭”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副组长、区妇联主席黄鹂,区“平安家庭”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各乡、街道分管领导和妇联主席、专职副主席等共50余人参加会议。黄鹂同志汇报了2017年以来红塔区“平安家庭”创建工作的九大特色亮点,并对下步工作作了安排部署。区委常委、区委政法委书记,区“平安家庭”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杜清祥同志作重要讲话。最后还签订了《红塔区2018年度“平安家庭”创建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让平安和法治相伴妇女、儿童。

四是积极开展好土地确权登记工作和“修规”工作后续问题的调研工作。区妇联按照市妇联工作要求,每月向市妇联报送土地确权登记表,确保妇女合法权益不受保护。针对在接访工作中遇到的来访妇女就修规工作后续问题,区妇联积极作为,对现存在的问题进行调研,并与相关部门沟通交流。6月9日下午,全国妇联到云南省基层走访活动,并到古城社区调研居民公约的修订工作。红塔区副区长黄云鹏、玉溪市妇联、红塔区妇联、北城街道党工委相关领导陪同调研!参加此次会议的有古城社区两委及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和社区第一批资格认定的典型代表!红塔区副区长黄云鹏对全国妇联的走访表示热烈的欢迎,并对我区就修订居民公约的有关情况作了重要说明。北城街道党工委马荣书记对记者的采访提问作了详细的讲解!古城社区党总支书记张德生对社区作为全区居民公约修订试点之一作了说明,目的是实现男女平等,不抛弃、不放弃,让我们的妇女找到归属感!

五是开展服刑人员帮扶慰问工作。4月20日,红塔区纪委、监察委、区妇联率领红塔区帮教团和助廉团一行61人,来到云南省第一女子监狱,对这里的37名红塔区籍女服刑人员开展关爱帮教活动。红塔区妇联制作的专题片《妈妈,为您留盏灯》记录了妇联走访服刑人员家属的情况,记录下家人对服刑人员的热切期望,以及刑释后如何办理身份证、银行卡等相关证件的手续和方式,缓解了服刑人员对家人的思念,也解答了即将刑释人员心中的疑惑。帮教团和监狱还联合开展帮教主题文艺表演,鼓励服刑人员踏实改造,为服刑人员送上学习用品,让服刑人员填写心愿卡,把她们的心愿通过小小的卡片带给家人。红塔区妇联积极联系相关部门开展进监区、进学校、进社区,通过结对帮教、心理疏导、普法讲课等多种形式为广大妇女及弱势特殊人群开展普法教育活动,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六是加强维稳工作开展,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区妇联从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切实加强领导,明确目标责任,狠抓落实,为“平安红塔、法治红塔、生态红塔、和谐红塔”建设作出积极贡献。一是严格落实综治目标责任制。制定综治暨“平安家庭”创建、留守妇女儿童服务管理目标任务,层层签订责任书,落实目标任务,强化妇女儿童服务管理工作。二是健全完善治安防控、安全稳定隐患排查化解、安全管理、应急处置和教育引导工作机制。认真落实领导带班、干部值班制度、安全保卫责任制。三是根据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妇联要求,认真开展好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切实防范“民转刑”命案专项行动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切实履行妇联基本职能,努力探索最有效的工作方法,全力推动法律赋予妇女儿童的各项权利得以实现,使我区妇女儿童普法维权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

七是加强基层维权阵地建设,使妇联参与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根基更牢。建设“妇女之家”维权点。为使妇女维权工作落实在基层,区妇联通过在全区开展建设“妇女之家”、儿童之家活动,积极搭建第三级妇女维权网络体系,建设“妇女之家”维权点。目前,目前全区已建立村、社区“妇女之家”96个,儿童之家25个,全部建立妇女儿童维权点。各维权站成立后,积极结合当地实际情况,不断完善了妇女利益表达机制、矛盾化解机制,建立完善了信访、培训、巾帼志愿者活动等制度,大力加强巾帼志愿者队伍建设,组建了巾帼普法队、爱心服务队、文艺宣传队等志愿服务队,“妇女之家”,开展各类法律宣传、帮扶救助及文艺娱乐活动,大大提升了“妇女之家”的凝聚力和影响力。

八是创新维权载体,使妇联的参与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触角更深。为吸纳更过热心公益事业的单位和个人积极参与到妇女的维权事业中,区妇联积极探索妇女维权工作新途径,努力提高维权工作水平。协调各职能部门构建了社会维权网络、开通维权热线12338,组建维权志愿者队伍、在热心公益事业的溪南律师事务所挂牌成立“妇女儿童维权工作站”,指派律师以志愿者身份参与妇联普法宣传教育、维权热线咨询、妇女儿童权益纠纷的调解、贫困涉诉妇女案件的法律援助以及涉及有关妇女儿童的突出问题和重要事项的调研等工作。他们的专业服务将对服务妇女需求、维护妇女权益提供更有力的支持。

三、实施关爱行动,大力实施惠及妇女儿童的民生实事

(一)多措并举,努力营造“两个规划”实施的良好氛围

召开2018年妇儿工委全委(扩大)会议,从党委政府重视、部门履职到位、开展中期评估,重难点指标推动明显、实施“两个规划”主要工作成效等方面总结了我区2017年以来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工作,并就推动解决妇女儿童事业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提出工作建议。区妇儿工委主任、区政府副区长黄云鹏从认清形势,准确把握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新挑战、新机遇;强化措施,努力实现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目标任务;真抓实干,形成推动妇女儿童工作的强大合力等三个方面提出了工作要求。

  (二)组织开展妇女儿童发展规划2017年度监测统计和监测评估工作

1、制定下发《关于做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2017年度监测统计的通知》,指导协调推动督促各成员单位开展监测统计。妇儿工委办公室在各级、各单位自评的基础上,收集全区两个规划一年来的实施数据,完成全区实施两个规划评估报告。

2、制定下发关于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重难点指标任务分解的通知。为推进“两个规划”的顺利实施,确保各项指标任务按期达标,区妇儿工委办就全区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的健康、教育等方面进行了研究、预测,并将重难点指标分解到相关单位和部门,要求加强协作,密切配合,按照各自的职能和分工,抓重点、攻难点,层层落实责任,针对实施过程中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办法,进行专项评估,加快重难点问题的解决。

(三)开展“两个规划”专项督查。为深入推动红塔区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的落实,促进规划目标如期实现,市、区妇儿工委开展妇女儿童发展规划专项督查。督查组先后深入李棋街道任井小学、区妇计中心、玉带街道玉龙社区就“两个规划”工作实施情况进行实地走访,详细了解小学基础教育、留守儿童之家建设情况、婚前医学检查、高危孕产妇管理、社区儿童之家建设等重难点指标的落实情况,并与学校领导、妇幼保健医生,社区领导领导座谈、仔细询问基层实施“两个规划工作开展情况及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查看了相关工作台账。工作汇报会上,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区教育局、区人社局、区农业局等成员单位从妇女参政议政,社会工作者培育、儿童之家建设,学前教育、基础教育,城镇妇女从业情况、妇女儿童基本医疗保险、妇女养老保险,妇女土地权益维护等重难点指标工作完成情况做了汇报发言。区妇儿工委主任、区政府黄云鹏副区长从组织领导、责任落实、营造妇女儿童发展良好环境、部门履职情况、开展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监测统计和监测评估工作、加强督导检查等实施情况作了汇报。督导组对我区“两个规划”实施情况予以充分肯定,认为我区在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工作中,领导高度重视,部门充分履职、积极创新,工作措施得力,实施效果显著。并从提高认识,强化责任;完善措施,形成合力;完善联动工作机制;突破难点,确保达标等方面提出了建议和要求。

(四)积极推动监测评估问题整改落实

针对监测评估存在问题,对重难点指标分析研究,将重难点指标分解到相关单位和部门,制定了具体整改推动措施,积极推动整改。通过调研、督导等多种形式,全力推进孕产妇安全、幼儿园建设、“儿童之家”建设、控辍保学等重难点问题。

(五)开展关爱儿童行动活动

    216名农村留守儿童基本情况进行了摸底调查,并向远在他乡的农村留守儿童家长发出《致留守儿童家长的

一封信》。组织开展慰问帮扶、家庭教育专题讲座。争取省项目资金30万元,规范化创建30个儿童之家。

(六)以活动促工作开展

    1、围绕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以“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为主题,强化教育引领、实践养成,广泛开展“新时代好少年”学习宣传活动,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推荐“新时代好少年”工作。     

  2、开展女童保护活动。为400余名学生及家长讲授“爱护我们的身体”儿童防性侵课程。“女童保护”以“普及、提高儿童防范意识”为宗旨,致力于保护儿童,远离性侵害。

3、开展慰问困境、留守儿童活动。春节、六一期间,走访慰问农村流动、留守、困境儿童 53名。

4、开展“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暨“小手拉大手”创文创卫庆“六一”主题教育活动。为加强对广大儿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进一步营造全社会关爱儿童的良好氛围,坚持立德树人,突出价值引领、实践养成教育,树立“玉溪是我家、创文创卫靠大家”的思想意识。 5月29日在红塔区在玉溪一小山水校区以“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暨“小手拉大手”创文创卫为主题,组织开展重点突出、寓教于乐的开展“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暨“小手拉大手”创文创卫庆“六一”主题教育活动。

(七)合力推动社区家长学校工作

    玉溪市创建云南省文明城市以来,为达到社区家长学校创建率80%以上硬指标的要求,与红塔区关工委协调,联合下发了《红塔区社区家长学校建设工作方案》,对组织机构、阵地建设、制度规范、活动开展等方面做了统一要求,并切实做好牵头工作,加强协调,整合资源,合力推动社区家长学校工作。2018年举办社区家长培训126期,培训社区家长2万余人,完成94个社区家长学校创建,全区创建率达82.5%。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塔区妇联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5.2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2.79%。与上年对比增加15.26万元,主要原因工作任务、专项业务工作的内容增加、范围扩大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60.0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1.04%。主要用于“20129 群众团体事务”158.88万元,(用于红塔区妇女联合会全公用支出类:维护(修)费,办公费,业务工作经费,如:大力组织实施创业促就业小额担保贷款工作、结合实际拓展特色刺绣产业、广泛组织开展妇女培训工程、推动综治平安创建工作、抓实禁毒防艾反邪教工作、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继续创新开展服刑人员帮教等一切工作业务的开展与实施)。

“20136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32.33万元,(项目支出,创建云南省文明城市相关支出)。

“20199   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85万元。(用于市对区目标任务综合考评奖励金的发放支出)。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主要用于:无。(相关支出情况);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主要用于:无(相关支出情况);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主要用于:无(相关支出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塔区妇联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8万元,支出决算为1.12万元,完成预算的62.2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07万元,完成预算的59.4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5万元,完成预算的2.8%。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全面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规定以及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的要求,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我单位多次召开了加强三公经费管理财务工作会等有关会议,要求每个人务必充分认识严控三公经费管理和贯彻厉行节约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做到本单位的2018三公经费决算数较预算数只减不增。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0.08万元,下降93.3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08万元,下降93.0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1万元,下降83.33%。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加强对公务车辆的管理。从严安排出车,控制用车成本,提高车辆使用效率;规范单位用车管理,从严控制使用,在公务接待上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做到节约.不铺张浪费。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7万元,占95.53%;公务接待费支出0.05万元,占4.4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7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1.07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07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下乡扶贫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5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5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考察等(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塔区妇联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5.2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4.88万元,增幅为241.08%。主要原因在于妇联工作任务、专项业务的内容变化,新进人员等,下乡次数的增加相对应的差旅费,其他交通费,及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也相对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 电费、邮电费、  差旅费、工会经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其他交通费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1231日,玉溪市红塔区妇女联合会资产总额52.6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83万元,固定资产50.83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71.34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61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52.66 

1.83 

50.83 


27.65 


23.18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部分  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三公经费】

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政府采购】

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红塔区妇女联合会

                                         2019年9月18日

监督索引号53040200471301111

 

区妇联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1)2019091812215985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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