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玉溪市红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塔区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提升常住人口城镇化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玉红政办通〔2024〕19号)
发布时间:2024-07-04 16:32 来源:红塔区人民政府网 打印

日前,玉溪市红塔区人民政府已印发《红塔区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提升常住人口城镇化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为便于各地、各部门贯彻落实,便于公众了解《实施方案》相关内容,现解读如下:

一、《实施方案》编制背景

为进一步推进全区人口城镇化,有序引导农业转移人口、其 他常住人口和各类人才向红塔区城镇转移,实现有能力在城镇稳 定就业和生活的常住人口市民化,结合红塔区实际,制定本工作 方案。

二、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   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   型城镇化,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实施城镇落户零门槛政策,合理引导农业人口有序向城镇转移,不断健全完善财政、  社保等配套政策,促进城市实有人口公共服务均等化,为红塔区   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三、主要目标

力争从2024年起,全区平均每年提升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增速不低于0.2个百分点。

四、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提出5个版块24个方面的重点任务。

一是加快城乡融合发展,包括做强中心城市建设人民满意城市认真做好统计用区划代码和城乡划分代码更新维护工作3个方面。

二是增强产业就业质效,包括扩大优势产业就业供给、招商引资创造就业岗位、培育市场主体吸附就业、多渠道增加本区域就业岗位、全方位吸才引智、建立健全就业保障制度、做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7个方面。

三是强化公共服务保障,包括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养老保险制度、健全医疗保障制度、建立健全教育保障机制、建立健全住房保障机制、建立健全职业技能培训机制、建立健全社会救助和福利服务保障制度、建立健全城镇基础设施保障机制8个方面。

四是全面放开城镇地区户口迁移政策,包括全面放开城镇地区合法稳定住所户口迁移条件、全面放开人才和就业落户政策、完善非租赁性质的借住落户政策3个方面。

五是优化人口服务管理,包括推动居住证制度和户籍制度有机融合并轨、推行居住证制度、做好新社区成立工作3个方面。

五、主要要求

(一)贯彻落实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抓紧完善相关政策,制定具体配套措施,逐级压实责任,确保取得实效。二是落实工作责任,各乡(街道)、区属单位要建立健全符合县域实际的农业人口转移工作机制。三是做好广泛宣传,多渠道、全方位的宣传各种惠民利民政策,引导农业人口进城落户和居住。四是强化监督检查,加强督导及时了解政策落地实施情况,及时评估进展效果。

(二)明确区直部门工作职责《实施方案》已在附件1中明确了包含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发展改革部门、统计部门、自然资源规划部门、公安部门、财政部门、教育体育部门、人社部门、社会工作部、民政部门、工信部门、农业农村部门、投资促进部门、工会部门、医疗保障部门共15个区直部门的工作职责。各部门须对照各自的工作职责开展工作。

(三)按照实施计划开展工作。各区属单位、相关街道要按照《20242025年红塔区推进村(社区)居委会纳入常住人口城镇属性实施计划一览表》的计划实施村(社区)居委会、整改措施和计划实施起止时间等计划,安排开展村(社区)居委会纳入常住人口城镇统计范围工作。

(四)做好工作情况报送。请各牵头部门分别于每年的930日、1225日前将本单位工作推进落实情况、存在问题和下一步打算等报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张镭耀OA 邮箱。

 

原文地址:http://www.hongta.gov.cn/htq/yhzbt/20240704/1566379.html

主办:玉溪市红塔区人民政府  承办:玉溪市红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政务热线:0877-2012345 网站地图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电话:0877-6130826 举报邮箱:htqzfbxxk@163.com

网站标识码:5304020009  备案号:滇ICP备05004767号-1    滇公网安备 53040202000238号

运行维护:玉溪市红塔区网络应急服务中心

网站支持IPv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