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2月23日玉溪市红塔区人民政府印发了《玉溪市红塔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红塔区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的通知》(玉红政发〔2024〕2号)(以下简称《预案》),为便于各乡(街道)、各部门贯彻落实,便于公众了解《预案》相关内容,现解读如下:
一、《预案》的修订背景
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是应急预案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安全高效处置森林草原火灾的基本遵循和行动指南。机构改革后,党中央、国务院和区委、区政府对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按照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有关要求,对红塔区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组织机构进行调整,将区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区应急管理局,《红塔区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履职主体发生变化,原预案已不能满足当前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需要,对其进行全面修订成为新形势下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必然要求。
二、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和关于全面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的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依法有力有序有效处置森林草原火灾,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护森林草原资源,维护生态安全。
三、主要目标
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草原灭火工作方针。建立健全森林草原火灾应急处置工作机制,依法有力有序有效地实施森林草原火灾应急处置,最大程度减少森林草原火灾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护森林草原资源,维护生态安全。
四、主要内容
《预案》约1.8万字,提出9个重点内容。
一是《预案》编制总则,包括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工作原则、灾害分级5个方面。
二是森林草原火灾扑救主要任务,包括组织灭火行动、解救疏散人员、保护重要目标、转移重要物资、维护社会稳定5个方面。
三是构建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组织指挥体系,包括指挥机构、扑火指挥、成员单位职责3个方面。
四是森林草原火灾预警、监测和信息报告,包括火险预测预报、森林草原火情监测、信息报告3个方面。
五是森林草原火灾预警和应急响应,包括预警响应、应急响应、响应措施、火场指挥部职责、火场指挥部各责任组职责、火场指挥部组织指挥原则6个方面。
六是重特大森林草原火灾处置。
七是森林草原火灾后期处置,包括火灾评估、工作总结、战例评析、约谈、奖励与责任追究5个方面。
八是森林草原火灾综合保障,包括队伍保障、运输保障、物资保障、后勤与医疗卫生保障、技术保障、资金保障、培训演练7个方面。
九是附则,包括森林火灾灾害分级标准、草原火灾灾害分级标准、预案管理与更新、预案解释、预案生效时间5个方面。
五、主要特点
(一)明确专项指挥体系。玉溪市红塔区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指挥机构设指挥长1人,由区人民政府分管副区长担任;副指挥长分别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区应急管理局局长、区林业和草原局局长、市公安局红塔分局分管副局长、区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区应急管理局分管副局长、区林业和草原局分管副局长担任。
(二)始终坚持两个至上。《预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国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按照以人为本、科学扑救,快速反应、安全高效的原则,森林草原火灾发生后,地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立即按照职表分工和有关预案开展处置工作。在火灾处置中始终将扑火人员和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严格落实“打早、打小、打了”的原则,坚决禁止多头指挥、盲目蛮干、野蛮扑救,避免造成扑火人员伤亡。
(三)优化组织领导体系。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分级响应、属地为主的要求,将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区应急管理局,主任由区林草局分管副局长担任,副主任由区应急局分管副局长、区林草局防火股负责人、区应急局救援中心主任、市公安局红塔分局环食药侦大队分管副大队长、区消防救援大队分管副大队长担任。区森防指办主任、副主任组成高度融合、紧密合作,协同开展各项工作,承担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四)确立机构职能职责。区森防指在市森防指、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区森林草原防灭火各项有关工作,积极配合上级党委政府和森防指完成较大及以上森林草原火灾应急处置工作,组织指挥一般森林草原火灾应急处置工作,督足指导各乡(街道)人民政府及区级有关部门开展一般以下森林草原火灾应急处置工作;将区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成员单位增加至37个,区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成员单位根据任务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协作,确保各项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顺利完成。
(五)明晰火险预警响应。《预案》根据森林草原火险等级指标、火行为特征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将森林草原火险预警级别划分为五个等级,并明确了不同预警级别,各级森林草原防灭火机构和防灭火主管部门工作状态及准备工作要求,特别强调了应急值守及队伍、物资准备工作。
(六)细化应急响应措施。在总结分析近年来我区扑火经验的基础上,修订后的新《预案》进步理顺完善了森林草原火灾发生后的响应措施,按照统一领导、协调联动,分级负责、属地主的原则。森林草原火灾发生后,地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立即按照职责分工和有关预案开展处置工作。根据火灾严重程度、火场发展态势和当地扑救情况,区级层面应对工作由低到高设定Ⅳ、Ⅲ级、Ⅱ级、Ⅰ级共4个响应等级。对区级层面的应对工作设置了更加具体的量化标准和响应措施,对每一级响应措施进行细化,提升了预案的可操作性。
(七)规范前线指挥机制。《预案》特别强调了区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根据需要,在森林草原火灾现场成立火场前线指挥部,规范现场指挥机制,视情况不同的响应级别按要求派出指挥长或副指挥长同志,合理配和工作组,重视发挥专家作用;参与前方灭火的单位和个人要服从火场前线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区级火场前线指挥部有综合协调组、火灾扑救组、火情监测组、重点目标保护组、隔离带开挖组、后勤保障组、火场安全保障组、通信保障组、火场清守组、疗救护组、火场督查组、宣传报道组、火案查处组共13个组组成。
(八)完善力量调动流程。《预案》进一步明确扑救森林草原火灾以森林消防队伍、综合性消防救援队、综合应急队等专业扑火力量为主,解放军、武警部队、民兵预备役部队等力量为辅,必要时可动员当地群众、林区职工及机关干部等力量协助扑救工作。
(九)加大监督问责力度。《预案》进一步明确火灾评估、火因火案查处、约谈整改、责任追究、工作总结、表彰奖励,严明工作纪律,切实压实压紧各级各方面责任,对森林草原火灾预防和扑救工作中表任不落实、发现隐患不作为、发生事故隐瞒不报、处置不得力等失职渎职行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厘地表任、部门监管表任、经营主体表任、火源管理责任和组织扑救表任。
原文地址:http://www.hongta.gov.cn/htq/yhzf/20240223/153249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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