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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市红塔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红塔区文物保护单位安全责任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2-30 08:26 来源:红塔区人民政府网 打印

 

各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属各部门:

为做好我区文物保护工作,根据《云南省文物局 云南省应急管理厅 云南省消防救援总队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消防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云文物联发2019〕4号)文件及玉溪市文物局要求,现将我区文物保护单位安全责任人予以公布。各有关部门要强化文物保护意识,增强文物保护单位管理,切实管理好、利用好文物保护单位资源,繁荣我区文物事业,促进文物保护工作有序发展。

附件:玉溪市红塔区文保单位安全责任人清单.xlsx

 

                            玉溪市红塔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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